用户须知

1、本平台接受在十堰市城区(张湾、茅箭、十堰经济开发区)道路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举报。
2、举报影像资料必须是举报人合法获取的原始视频资料。
3、视频长度一般不超过30秒,大小不超过30M,视频资料不得进行任何后期加工,包括剪切、画圈、标线等。
4、影像资料必须能清晰、准确、完整地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、地点、车辆类型、号牌、外观特征、违法地所处位置以及违法行为全过程,能够印证举报内容(提示:使用行车记录仪要打开时间功能,并校准时间)。
5、必须实名举报,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,便于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,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受案调查工作和影像资料下载工作。因举报人提交信息不准确,导致无法或未能及时发放奖金,由举报人负责。
6、举报应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(48小时内),以便交管部门及时核查。
7、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咨询电话:0719-8600128。